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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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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4

五、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标准的重要依据。各校要严格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操作,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2006年安顺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安市教字[2006]3号文件执行。

六、填报志愿2010年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五年制专科学校、中职学校实行一考多分流、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各县(区)招生机构要做好填报考生志愿的指导工作,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为:6月21日至25日。考生志愿信息将统一在《安顺市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五年制专科学校及中职学校招生志愿信息卡》上填报。

初中升高中填报志愿和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次示范性高中:统招志愿à择校生志愿;第二批次普通高中:一志愿 à二志愿à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评挂生和特长生招生根据招生学校所在录取批次同批次录取)。

初中升五年制专科学校和中职学校志愿和录取批次为:初中五年制专科一志愿à初中五年制专科二志愿à初中五年制学校调剂;中职学校一志愿à中职学校二志愿à中职学校调剂。

在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公布录取最低录取控制线后,随即进行初中五年制专科学校和中职学校的录取。

考生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志愿表的填报要求,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考生必须按时上交志愿表。考生志愿填报上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填志愿须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各中学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指导好考生填报志愿,并保管好考生志愿信息表,严格移交程序,不得误导和漏交考生志愿信息。

七、录取工作(一)普通高中录取

1、坚持分批次,按志愿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的原则。如招生学校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分数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补录,若超过时限则不再补录。

2、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为学业(升学)考试成绩、综合文科等级、综合素质等级、生物地理合卷成绩。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综合文科等级须在B等以上,综合素质等级须在C等以上,生物、地理成绩合格。

报考普通高中考生的综合文科、综合素质等级须在C等以上,生物、地理成绩合格。

(二)中职学校招生

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下发的黔普招字[2005]25号文件,《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一考多分流’,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要求,在2010年中职招生中,各县(区)招生考试部门要认真做好中职招生宣传工作, 2010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职学校须参加中考,并填报志愿,市考试中心组织招生学校统一录取,由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报读。各中职学校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录取名册须按属地管理权限到相应的县(区)招生办备案。

(三)照顾及奖励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各县(区)招生监察办在报名时必须严格审查少数民族考生族别,并在考生就读学校、报名点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台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总分加10分。

3、烈士子女,总分加10分。

4、对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总分加10分。

5、初中升高中招生中,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初中相应学年度参加教育部批准组织的学科或科技竞赛省级一等奖或个人前3名优秀者,总分加10分。

6、参加教育部、文化部及省教育、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正式调演、汇演比赛活动获集体表演第一名,个人前3名,总分加10分。

7、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少儿书法、美术、电子琴、钢琴等比赛获个人前3名者,总分加10分;参加省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少儿书法、美术、电子琴、钢琴等比赛获个人前3名者,总分加5分。

8、参加国家级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运动会获单项个人前3名,集体项目第1名的考生,总分加10分;参加省级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运动会获单项个人前3名,集体项目第1名的考生,总分加5分;参加市级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运动会获单项个人前3名,集体项目第1名的考生,总分加3分。(省、市教育和体育部门正式组织的单项比赛参照执行)

9、参加全运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全国农民运动会获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考生,总分加10分。参加省运会、省少数民族运动会、省农民运动会获个人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考生,总分加5分。参加市运会、市少数民族运动会、市农民运动会获个人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考生,总分加3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只取其中一项,加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10分。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文件)或出示颁发的证书、奖状(原件),超过规定时间的无效;无证明材料和不属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均不予承认。

八、坚持公示制度(一)报名期间,各县(区)招生监察部门必须对考生应往届类别、民族族别等考生资格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体育考试总成绩,要在体育考试现场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经市招生监察办审核后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由市招生监察办统一进行公示。

(四)录取期间,对录取的“评挂生”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该生“评挂生”资格。

九、加强领导各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中考招生工作,切实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领导,要把中考招生工作作为政府行为和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大事来抓;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中考招生政策规定,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中考招生工作。要加强中考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服务工作。进一步细化管理流程和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进一步增强中考招生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安顺市招生委员会 安顺市教育局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一日

总结:以上就是精品学习网带来安顺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安排意见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君中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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