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10-18
七、保障措施
(一)保障制度。成立来宾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顺利进行。
(二)公示制度。逐级落实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初中生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公布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前及整个招生过程中向考生公示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
(三)诚信制度。参与命题、审题、阅卷、考试、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招收定向生、特长生等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和并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四)监督制度。建立来宾市招生考试监督小组,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招生考试投诉电话,欢迎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现象和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市教育局纪委调查处理。
(五)培训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参加中考命题、审题、考务及其他中考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以确保中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标签:来宾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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