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广西中考 > 梧州中考 > 梧州中考资讯

梧州市2013年中考与高中招生方案

编辑:

2014-02-11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发展和达成状况,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按照《梧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见附件1)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2013年4月底之前完成。

四、初中毕业标准及证书颁发

(一)取得正式学籍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等及以上。

⒉初中阶段各学科成绩合格及以上,具体由各学校根据学生的中考成绩和平时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二)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等及以上,但文化科目达不到毕业合格标准的,中考后可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补考,学校严格执行初中毕业补考不收费政策,考试合格的发放毕业证,否则发放结业证书。

五、高中招生录取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扩大招生规模,满足广大学生需求,提高高中入学率。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加大高中招生改革力度,坚持综合评价、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合理调配生源,确保我市高中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招生录取时间

全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7月中下旬进行,7月底前完成。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时间不统一划定录取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做好各项招生工作。

(三)录取依据和资格

⒈录取依据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3)中考成绩;

(4)各参考科目成绩。

⒉录取资格

(1)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级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级作为前置条件。综合素质测评等级B等及以上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级P等者,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等级C等及以上、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等级P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2)中考总成绩等级达到C+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