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石家庄中考新政策: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

编辑:sx_bilj

2014-06-09

2014年石家庄中考新政策: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

从今年秋季入学起,石家庄市将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以从源头遏制学生、家长的择校动机。

昨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了《石家庄市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进一步抑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等问题,《方案》接连调整了中考择校生比例、高中分配生比例和高中班额,并取消了初中择校生的分配生资格,通过系列政策的配合,从制度上遏制择校热现象。

变化 :高中分配生比例提高到90%

根据《方案》规定,2014年,石家庄市将市区范围内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90%,依据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市区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石家庄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石家庄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

变化 :高中择校生比例降为10%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的中招录取过程中,石家庄市每所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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