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双鸭山中考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辑:

2017-06-22

2.报名程序

(1)考生于5月15日持户口等相关证件材料在学校进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由学校负责。

(2) 各学校于5月22日-5月23日持考生报名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出具户籍、单位证明、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教科报名,并将报名信息发送至中教科邮箱zjk-898@163.com。

3.报名考务费

执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高中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7]10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各学校在报名同时将考务费交到市教育局计财科。

(五)学业水平考试结果运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校        项目

非配额正招

配额正招

特长生

小计

市第一中学

190

1120

40

1350

市第三十一中学

150

750

100

1000

市第三十三中学

80

双鸭山市双语中学

80

合计

2510

(二)定校配额政策

1.定校配额资格生条件

(1)市第一中学配额生资格条件

①具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

②小学对口直接升入初中学校且连续就读至毕业(民办学校学生在初二学年五月一日前来本校就读且连续就读至毕业);

③参加初中学校初一学年阳光分班且分班后无择班行为;

④录取第一中学配额生时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体育与健康)及格(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总分至少达到516分)。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