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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黄冈中考报名时间

编辑:sx_songjm

2014-01-09

【摘要】成功的曙光属于每一个奋斗过的人。小编为您编辑了2013年湖北黄冈中考报名时间,祝中考一切顺利成功!美梦成真!

2013年湖北黄冈中考报名时间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市直有关学校:

为保证201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鄂教发〔201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一)考试设置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理综(物理、化学、生物合卷)、文综(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合卷)、体育、实验(理化生实验操作)。

2、科目分值

总分满分为7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20分,其中英语单科中听力25分、笔试95分;理综满分160分,其中物理75分、化学50分、生物35分(含现代生产生活实用技术5分);文综满分120分,其中思想品德45分、历史40分、地理35分;体育满分为40分;实验操作满分为20分。

3、考试方式

文化课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县(市、区)招考机构具体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理综、文综实行闭卷考试;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负责,并由县市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4、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日期为6月20-21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6月20日(星期四)

上午9:00—11:00(120分钟)语文

下午2:00—4:00(120分钟)数学

下午4:30—6:10(100分钟)文综

6月21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120分钟)理综

下午2:00—4:00(120分钟)英语(其中2:00—2:25考听力)

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5日。

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5月6日至25日。

(二)考试组织

1、考试报名

报名对象: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具有省编初中学籍的2013年初中毕业生。

报名办法: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具有省编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要求回我市参加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名。

报名组织:报名工作由县(市、区)统一组织,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址http://gzjd.hubzs.com.cn)。网上报名入口,黄冈中考招生网(http://www.hgzkzs.com)。

报名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初中省编学籍号等关键信息项的检查核对,确保无遗漏、无重复、无错误。没有湖北省编初中学籍号或省编学籍号有误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2、考试管理

考点设置:考点实行申报制度,由县(市、区)负责审批设置,并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为便于管理,考点原则上相对集中,就近设置,每个乡镇集中设置一个考点,城区的每个考点应有三所及以上初中学校的考生。

考室安排:每考室按30个座位安排。

报名号和准考证号严格按照《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信息标准》全市统一编排,准考证号必须由各县(市、区)使用考试管理系统自动随机生成,不得人为编排。

3、考务管理

考试组织实行县(市、区)负责制,由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制定组考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情况向各县(市、区)选派巡视员,考点巡视员和监考员由县(市、区)选聘,实行学校之间、乡镇之间交叉监考制度,同一考室监考人员不能来自于同一所学校,且各考室监考人员每科考前通过抽签确定。

(三)考试命题

1、命题原则

紧密结合课程改革的实际,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促进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黄冈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文化课)命题说明》,在黄冈教育信息网(www.hg.e21.cn)发布。

2、命题内容

紧扣课标,重视双基,强调能力,面向全体,注重选拔;体现课改理念,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

3、命题要求

不设置偏题、怪题,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的比例适当,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公平性。试卷题量和难度适中,有较好的区分度。建立命题、审题制度,实行命题与审题分开。

(四)综合素质评价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鄂教基〔2007〕7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对学生进行全面纪实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在5月30日之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由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实施。

(五)考试评卷

实行全市集中网上评卷。

(六)成绩呈现

中考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每个方面分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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