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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十堰中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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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

二、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

2015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满分680分。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理综16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生物20分),文综12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20分),体育考试三个科目共40分(坐位体前屈5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20分,立定跳远15分)。上述考试科目中文化课均为闭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

三、考试命题

1.中考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十堰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的要求,坚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体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理念,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科发展、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特别是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题力求科学体现学业考试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严格控制试题难度,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55-0.60之间,物理、化学和思想品德、历史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60-0.65之间,地理、生物的难度值控制在0.70-0.75之间。试题的难度要形成合理的符合学科课标要求的梯度结构;难度较大的试题要体现在课标所强调的重点知识和重要能力方面。

3.严格落实理化生实验操作分值比例。理综试题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内容所占分值分别不低于该科目总分值的25%、20%、15%。

4.命题要充分发挥各类题型的功能。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的比例适当,主观性试题要明确规定评分标准,评分容易操作。题量要适中,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5.中考范围及要求。以《十堰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为准。

四、考试管理

考试工作方案的制定、考生报名资格及优录材料的审核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统一考试科目的命题、制卷、组考及相关工作(包括考生报名、阅卷、登分、中考成绩合成与发布、查分、划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等)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与中考相关的科室、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五、其它要求

中考成绩是初中毕业生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中考参考率将纳入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中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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