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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中考招生考试问答(第二部分)

编辑:sx_qiyan

2016-05-05

招生考试问答能为大家提供详细的政策解读,下文为大家整理了第二部分的2016年武汉中考招生考试问答,武汉的考生不妨来看看吧~

二十六、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明确指出:要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其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学科学习目标通过学业考试来检测,基础性发展目标则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予以评定。坚持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也有利于改变高中招生仅仅以分取人的状况。

综合素质的结果呈现:综合性评语加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等级评价为五个方面,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五个方面的等级不整合为一个结果等级。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录取中有着重要的作用:(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升学成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条件。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作为分配生向高中阶段学校推荐的资格条件。如分配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必须为4A1B以上。

二十七、考生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中考成绩?如何申请复查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或武汉电信号码百事通118114-8-9号键查询(免信息费)。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查成绩。要求复查成绩的考生,须向毕业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注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申请复查的科目及提出复查的理由。复查工作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聘请学科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复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二十八、普通高中学校怎样招收体艺特长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体艺特长生,其资格认定、招生范围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体艺特长生分为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每一批次前按招收特长生的计划和志愿,在符合录取条件的体艺特长生中按照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第一、二批次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30分。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取得资格的体艺特长生,填报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时,按特长生的政策录取。若取得体艺特长生资格,但填报志愿的学校无招收相应体艺特长生的计划,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特长生的资格。

二十九、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高中阶段学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分类、分批次进行。对中职类学校,还可采取注册方式补录。

录取工作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经过以上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

三十、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顺序是如何安排的?

普高类学校在录取新生时,先录取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分配生候选考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

每批次招生学校在资格线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录取报考该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志愿录取。填报了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各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录取到指定的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三十一、什么是远程网上录取?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什么?

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是先将考生的报名、成绩、志愿等基本信息制作成电子档案存储在计算机中,招考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通过互联网传输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调阅和审查考生电子档案,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经招考部门审核后,办理录取或退档手续,最终完成对新生录取工作的过程。

简单来说,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的招生录取新方式,即招考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新生录取等有关事项。

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招生学校登录系统。招生学校根据市招考办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远程网上录取系统,了解录取工作日程安排,熟悉录取流程。

2.复核、调整计划。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里下载本校已投档的考生名单,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4.确定预录取、退档名单。招生学校在已投的电子档案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

5.办理录取、退档确认手续。录取审核组工作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检查确认招生学校拟录、拟退名单。

6.完成录取,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招生学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和《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审核组对打印出的新生录取名册审核签字,然后加盖录取专用章。

7.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十二、如何确保中心城区公办普高录取资格线上未被录取考生的就学需求?

在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各中心城区均要继续坚持至少安排1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普高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

三十三、对中等职业类学校招生考试有何倾斜政策?

为落实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政策精神,2016年继续在报考、招生录取等方面做了政策倾斜。

在报考方面,对有意选择中职类志愿的考生实行保护,提前批填报了职业学校的,提前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选择普高类志愿的考生,若未被普高录取,可录入中等职业学校。

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对中职类学校实行“优惠”政策,即计划放开、录取条件放宽、录取时间放长,录取结束后采取注册方式补录。

在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对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要求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实行中职类学校注册录取。

另外,2016年我省继续开展“3+2”中高职分段培养改革试点,并扩大“五年一贯制”专业试点范围。

三十四、国家对录取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考生有何资助政策?

实施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享受免学费补助政策的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标准及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全省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低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高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政策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

三十五、我市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考、依法治招,按照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确保招生考试安全有序,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促进招生考试更加阳光透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做好今年招生录取工作,我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大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以及学校组织的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将今年中招政策调整和完善的地方进行认真解读,同时还通过武汉招考网进行宣传和网上咨询,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招的相关政策与具体措施,保证各项规定的落实。

二是严格按计划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前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录取。

三是严格招生录取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市招考办对录取工作的各环节和流程都用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

四是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公示分配生候选考生、优录考生、网招生、宏志生、资格生、体艺特长生、体育后备人才等考生名单,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状态查询,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督察检查。录取期间,市招考办邀请新闻媒体到录取现场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六是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市、区招考办和招生学校专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和举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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