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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规定

编辑:sx_bilj

2018-01-08

衡阳2014年中考招生: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导向功能,不断完善组考管理,维护考试的信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区各中学:

为进一步强化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导向功能,不断完善组考管理,维护考试的信度,衡阳市教育局认真做好2014年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成立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我市统一部署,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层层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组考方案、各类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对象:2011级、2012级初中在籍学生均应报名参加规定的科目考试。

2.报名时间及程序:4月8日—4月17日,(1)在籍初二、初三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各学校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学籍信息核实报名信息,所有初二、初三在籍学生未经批准必须报名参加考试,学校不得接受非本校学籍学生报名,各县市区中考办于5月24日前完成辖区内考生信息汇总审核工作。(2)外地回衡等无本地有效学籍考生根据市中考办公布的《报名须知》的有关要求,到户口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属市城区户口的考生于5月6日--17日直接到市中考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费缴纳:考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组考

1.职责分工:学业水平考试组考工作要严格按照《衡阳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考务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实施,市、县(市、区)和学校分级负责。

2.考点设置: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状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按相对集中、就近原则分流考生、设立考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中考办依据汇总信息编排考生的考场及座位号,各县市区中考办负责打印并发放考生准考证。各考点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组考工作,考点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等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执行,并对组考所需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添置和检修,确保考试期间正常运转。

3.考务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分层负责对所有参与考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4.监考要求:各考点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按“全交叉监考”、“滚动式监考”的原则进行,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5.保密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室设施设备的建设,确保达到规定要求。试卷的保密保卫要按规程操作,保密员要外派。全体保密员要忠于职守,并与考点主任签订责任状,增强保密责任意识。

6.特情处置: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值班,要作好值班记录台帐,及时了解各考点组考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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