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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常州中考招生政策: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sx_bilj

2014-02-25

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营造规范、公平、和谐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环境,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制定2013常州中考招生政策: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青年,可以报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被高一级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上一年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3.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二、报名

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7日。

具有常州市(含二辖市、五辖区)户口并在本地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生以及在外地借读的本市户口应届生,可到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在外地借读的常州市区户口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到市二十四中学报名)。

非常州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初三年级在常州就读满一年方可报名。

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予报名。

全市考生实行网上报名。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2013年起,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外省考生是否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由考生自主选择。

按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报名费标准为每生12元,考试费每门学科(含体育)9元,英语口语等级测试费5元,《2013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工本费3元(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考生需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三、招生计划及收费

(一)各辖市、区要根据本地生源情况,科学制订招生计划,合理确定普、职教招生比例,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各辖市、区和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三)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四、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5月28日至6月3日。

志愿填报分两批:

(一)提前录取学校

1.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金坛、溧阳、武进招生。

2.市五中艺术班:面向全市招生。

3.定向培养师范生:以公布计划为准

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需填报志愿。

(二)普通公办高中、民办高中校

考生可填报普通公办高中或民办高中1—3所学校志愿,公办高中统招、择校计划均须填报志愿,择校生计划的招生紧接在该校的统招计划录取后进行,考生对该校的“是否报考择校生”栏,须明确填写。

志愿实行考生网上自主填报。

报考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学校(中职3年+本科4年,下同)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可填报1—3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1—2个专业。其它职业学校(含中高职3+2或3+3分段培养的专业)不填报志愿,全部实行网上注册录取。

民办高中招生学校名单以《2013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公布为准。

在志愿填报时,学校应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由考生自主选择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干涉和包办。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各地各校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截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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