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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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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2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录取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6月5日前持《照顾加分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后,由招生学校汇总后上报市招办,由市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十、招生收费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中考报名费、考试费和体育学科测试、体检等收费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招生纪律

各地教育、招生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考试、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招考,严禁有偿招生。各级各类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严禁擅自突破招生范围、突破招生计划招生,严禁各类虚假招生宣传行为。

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并于2016年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关于徐州招生信息网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不妨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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