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江苏中考 > 扬州中考 > 扬州中考招生

2013年扬州中考招生政策变化

编辑:

2014-02-25

【这些政策不变】

考试科目、总分、时间不变 定向指标方案不变

赵云介绍,今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方案与去年相比总体稳定。首先,考试结构内容保持一致,包括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学业会考、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等5部分组成。其次,中考总分分值保持一致。中考总分分值继续为7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物理、化学各为100分,政治、历史各为50分,体育为30分。另外,中考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保持一致,在6月16日到18日进行,中考考查科目时间则专项安排。

赵云介绍,今年将继续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办法。定向招收指标应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并按一定分配办法分配到初中学校。还将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情况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大体相当原则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另外,今年将继续执行优秀运动员升学特招政策。

热点问答

高中仍不得跨区招生

公办与民办不得相互代招

问:高中招生的程序有哪些?

答:高中招生录取审批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学籍库电子注册”程序进行。

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内招生都必须以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

除扬州中学创新拔尖人才实验班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所在区域招生。

问:民办高中如何招生?

答: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可以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编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组织独立招生考试,招生广告(含纸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需与招生计划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招生工作,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未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到该省辖市招生。民办学校未经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招生致使所招收学生不能按期办理学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民办学校负完全责任,市教育局将在下一年度取消该民办学校高中招生资格。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来源扬州晚报)

相关推荐:

2013江苏扬州中考招生方案解读 

2012年扬州中考招生政策: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