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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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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二)考试

  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体育。

  考查科目:地理与生物、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科目是否计入中考总分,由各设区市自定。

  考试形式: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与生物合卷。

  体育考试要求:按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3〕5号)文件执行。

  英语听力测试要求:英语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磁带(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6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数学学科允许携带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带进考场的科学计算器品牌及型号,按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办字〔2006〕62号文件执行。

 (三)阅卷

  阅卷工作分设区市组织实施。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分县区单独编排考场,其答卷由设区市中招办组织阅卷、统分、登分。

 (四)关于招生计划、录取最低控制线和组织录取的规定

  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高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顺序录取。

  1.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分设区市划定;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市、区)从高分到低分,以德、智、体、美的标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 2013〕10号)进行面试和体检,签订《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对拟录资格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携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名单及《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2.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下同)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拟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设区市和县(市、区)中招办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录取工作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对参加了我省当年中考且填报了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的考生,由市、县(区)中招办负责录取,也可由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到当地职成部门办理注册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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