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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6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地中招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中招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
10.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
(六)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三年制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自主确定。本科高校附设中专部2016年起停止招收初中起点的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五年制的暂保留);高职院校从2016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退出初中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
2.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均由省中招办统一组织。三年制普通中专可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
3.师范“三定向”考生的录取要严格按市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三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试行办法的通知》(吉府发〔2006〕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 2016〕2号)的文件执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各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录取平均分数线下40分(边远山区的本村本乡的定向生源可再降低20分),但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各地可单列男性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可从邻近乡(镇)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具体细则由各地自定。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三定向”的录取工作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前,各县(市、区)要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本县(市、区)“三定向”考生预拟录名单,同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由市中招办进行审核、预录后交招生学校,再由招生学校到省中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凡是具有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文化水平的社会青年,均可不受年龄限制报考职业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到县(市、区)中招办或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其他社会青年应到县(市、区)中招办报名,也可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录取工作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6.要转变教育观念,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认真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帮助考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特别要宣传国家面向职业学校的资助体系,以及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全面宣传我市各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就业潜能。各地向职业学校的送生数纳入年终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各初中学校向职业学校的送生数纳入年终对初中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七)经费
按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0元;报考成人中专免试入学的考生交报名费20元(其中交市8元/人)。
(八)中考中招改革
峡江县要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按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三、招生工作组织管理
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实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资格公开、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
1.按照招生工作的属地管理、计划管理、学籍管理等原则,规范招生秩序。各地中招部门要按照中招规定,严格录取库管理,未报到的学生不能进入录取库,各公办普通高中违反规定跨市、县(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等违规行为招收的学生,不得进入录取库。
2.切实加强对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县(市、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监督机制,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举报箱,认真接待群众来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坚决制止和杜绝任何有违公正公平的行为。
4. 各县(市、区)要加强考务管理,精心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做好试卷保密和答卷的保管工作。在组织报名工作中,要严把中考报名关,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禁以直升为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维护中招的社会公信力。
5.各县(市、区)中招部门,各有关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中等学校,尤其是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
2016年吉安中考招生的相关事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能助力广大考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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