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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

2018-02-04

三、招生经费

中招经费以考生报名费和考务费为主,不足部分从教育经费中拨给。考生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5 元,考务费每科10元。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

为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实行中招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各级中招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及时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所有举报信件,要做到件件有调查、有落实、有结果。各县(市、区)中招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市中招办举报电话为0701—6229051,0701—6229037。

各级中招办和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省财政、发改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向考生收取额外的费用。

各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招生。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许诺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的学校不得擅自到外县(市、区)招生,不得自行选拔高中学生,不得自行公布录取分数线,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掠夺已录取在重点高中的优质生源,不得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

各初中学校不准以提供生源为由向招生学校索取费用,不得强制性要求考生填报升学志愿,不得扣压录取通知书。

五、加大中招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服务意识

各级中招办、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板报、咨询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中专招生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增强为招生学校服务的意识。报名前各学校要开好三个会(教师会、初三学生会、家长会),要认真组织学习《江西省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简章》和《江西省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学习《鹰潭市2016年中招工作意见》、《鹰潭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生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转变观念,树立新的就学观、就业观、人才观和价值观。要教育学生正确理解中招改革的意义,要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大力宣传中招政策,积极报考,合理分流。

六、切实做好中招安全工作

各级中招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中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在组织考试期间,要特别注意交通、食宿安全,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安全工作。要与公安、交通、卫生、市场 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学生安全。

七、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各级中招办要加强考务管理,精心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确保中招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努力争取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达到大体相当的要求,使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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