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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鞍山中考政策迎来四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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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理化生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

2016年我市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实行学业考试。试题的命制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新课程理念。考试内容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相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

★总的录取原则“先竞争后指标”

总的录取原则:先省示范性高中后一般高中,省示范性高中先一中后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先竞争后指标,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分为四段:

第一段为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录取。两个志愿为有序志愿,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照第二志愿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段为一中录取。先录取一中竞争计划,再按照各校分得的一中指标数录取指标到校计划。

第三段为除一中外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方式录取。

第四段为一般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参考志愿的录取方式。

★看看谁能享受中考“优惠券”

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

★享省示范指标到校有“门槛”

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且学籍满两年以上的考生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政策。考生是否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我市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016年辽宁鞍山中考政策的相关变动详情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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