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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沈阳中考招生政策:三好学生等加分项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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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6

三好学生等加分项目取消

2015年中招取消了“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加5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应届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两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照顾10分参加录取;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参加录取。“双语”教学民族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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