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中考: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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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6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主体

初中学校学生、教师。

2.评价内容

主要考查学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与交流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四大类基础性发展目标。

3.评价方法

以学生成长记录册(袋)等相关资料为依据,以学生和教师评价为主,分为日常表现评价、特长发展评价、师生评价等项目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按照在籍学生三年发展成果的展示,禁止以“一好”代替综合评价,学校不得以一年评价代替三年评价。为保证初三毕业年级学生复习,初三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可以初三第一学期成绩为准。借读生可在借读学校按借读年限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旗县区教育局审核后,带回原学籍学校,汇总为三年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等级比例以旗县区为单位不得突破40%,校与校、班与班之间优秀等级比例上下浮动不得突破5%。学生综合素质成绩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

4.注意事项

(1)旗县区教育局与学校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有效进行。

(2)评价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学校的评价工作方案经旗县区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实施。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教师会和学生会等形式,学习宣传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评价结果必须按规定在学校醒目的地方公示7个工作日,评价结果上报旗县区教育局时,必须有班主任、学校、学生或家长签字的综合素质结果表,如签字不全,视为无效成绩。

(3)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责任制,将各地各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列入2014年市教育局对旗县区教育局、旗县区教育局对所属中小学的年度素质教育综合评价中,学校要将评价列入对教师的实绩考核中。

(4)加强监督力度,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派专人参与学校评价结果的公示,市教育局也要参与督查。

(四)照顾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五个主体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教师子女,驻边疆国境旗县、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三类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其中有一项加5分,不累加。

3.教师子女系指父母为正式在编教师且本人在本旗县区就读的考生。

4.以上照顾条件分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中。即在原评价分数上另加照顾条件分数。

5.在职农村牧区教师子女升入本旗县区高中,由旗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录取时其成绩增加0.1个等级分。

六、考务工作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普通高中:具有我市电子学籍的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该部分考生由其就读学校组织报名。参加2014年初三毕业升学考试,但没有我市2013年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基础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可报名参加2014年生物、地理考试。

2.初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必须是在我市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建立了电子化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

3.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适龄社会青年,户籍不限。其中:具有我市电子学籍的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其就读学校组织报名;具有我市户籍但无电子学籍的市内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旗县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既没有我市户籍又没有我市电子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到父母务工所在地旗县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

4.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未毕业的初中生、高中阶段在校生无中考报名资格。

(二)报名资格审核

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信息为依据,负责报名资格审核。

(三)报名办法

我市2014年中考报名工作与自治区各盟市同步,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工作。

1.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由所在学校组织,本人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报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初中阶段参加生地考试时的14位学籍号。

2.报名信息的采集方式分为网上采集和现场采集两部分: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通过互联网录入方式采集。在校生的图像信息采集: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生,配合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本校进行现场采集。社会考生图像信息采集:由考生本人持所在地基础教育股资审材料到所属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采集。

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持二代身份证、《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八年级考生暂不要求。

3.各初中学校和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中考报名的宣传、指导工作,教育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提高密码的设密标准,使每个学生都建立起密码安全意识。学生报名密码只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掌握,学校、教师及其它任何人员均无权掌握并控制学生的报名密码,无权更改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健全电子档案,做好各项信息的检测,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

4.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四)填报志愿

考生实行成绩公布后网上自主填报志愿,三日之内可在任何接通互联网的计算机上自主修改志愿和密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成绩呈现与公布

(一)2014年中考学业考试、综合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各科不公布原始分数,只公布由原始得分换算后的等级分。学业考试各科等级分为优秀(A+、A)、良好(B+、B)、合格(C+、C)、待提高(D)四等七级;综合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待提高(D)四个等级,各等级赋予相应的权重分。

综合能力考查等级划分比例优秀占70%、良好15%占、合格10%--15%、待提高0—5%,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划分比例优秀占40%、良好占35%、合格20%—25%、待提高0—5%,学业考试等级划分比例优秀占30%、良好占30%、合格占35%、待提高占5%。

(二)等级呈现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生物与地理、综合能力考查科目(体育测试+实验操作原始得分相加划分等级)、学生综合素质八项。

(三)2014年初二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将以等级制呈现,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四)学生学业考试、考查成绩等级由市教育局统一向学校、家长、社会公布。综合素质成绩由学校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

(五)对学业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学生、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旗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旗县区教育局汇总后报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由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查卷。凡属错判、漏判的,一律予以更正。高中学校录取以更正后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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