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gongy
2017-06-01
下面为大家分享巴彦淖尔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市教育局公布了我市2017年初中(含蒙古语授课)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今年,我市结合基础教育发展实际,继续推进和完善中考“多元化评价、等级制呈现、多样化招生”的办法,诸如考试日程、政策性加分、成绩呈现与公布、招生录取等,广大考生和家长皆可从方案中找到答案。
学业评价及方法
中考实行评价主体和内容的“多元化”,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学生基础性、学科性发展目标为基本内容,从学业评价、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方面进行评价。蒙古语授课考生从学业评价、综合能力考查方面进行评价,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一)学业评价
1.评价主体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评卷、公布学业评价等级。
2.评价科目、分值
(1)汉语授课学业评价为9科6卷,科目和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听力30分),物理与化学18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180 分。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一张试卷,分值120分,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2)蒙古语授课学业评价为10科7卷,科目和分值分别为:蒙古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无听力),物理与化学18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180分,汉语文120分。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一张试卷,分值120分,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二)综合能力测试
1.体育测试和实验操作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教育信息中心命题,由旗县区教育局组织测评。
2.科目、分值
体育测试和实验操作,合计100分。
(1)体育测试,分值为50分。考试科目:足球、50米、100米、立定跳远、铅球(3公斤)、实心球(2公斤)、1000米(男)、800米(女),每生考试项目为3项,其中男生必选1000米,女生必选800米,再自选两个项目进行测试。考试分值:男1000米、女800米为20分,自选项目每项为15分。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7年全区学校体卫艺暨校园足球工作会议精神,中考体育测试加入足球科目,2017年将足球测试列为选测项目,测试内容为双脚交替踩球、双脚内侧拨球、10米往返运球三项,每项测试内容分值为5分,三项测试内容共计15分。足球测试和评分办法按照《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巴教通字〔2017〕2号)执行。其他测试项目评分标准继续执行修订后的《巴彦淖尔盟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及工作细则》,考试实行现场电子测试,现场给分。
(3)实验操作,分值为50分。内容是初中物理、化学教材中的学生实验,方式是抽签选定一科进行测试。考试办法执行《巴彦淖尔市初中毕业生实验考试办法》。
初二信息技术考试为达标考查。具体考查办法见《巴彦淖尔市初二信息技术考查办法》。2016年信息技术考查未达标的学生可参加2017年该科考试的补考,高中录取时以新的考查成绩为准。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主体
汉语授课初中学校学生、教师、学校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蒙古语授课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评价内容
主要考查学生“思想品德与公民素养”“学习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评价”“审美与表现”“社会综合实践”等5个维度的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包括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进取;正直守信;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社会责任感;自信自尊自强自律;环保意识;学习兴趣;学习方法;计划与反思;独立探究;团队精神;信息技术运用;研究性学习;体质与健康;健康生活方式;审美情趣;艺术活动与表现;社会实践;校园活动等。
3.评价方法
每学期对上学期的学生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初三第二学期不评价),每次评价都包括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和学校评价。
4.评价结果生成
2014年9月入学的现初三年级学生,按照以下评价方式执行。
(1)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学生自评成绩”×20%+“同学互评平均成绩”×30%+“教师评价组的加权平均成绩”×30%+“学校评价成绩”×20% 。
(2)三年五次综合素质评价的加权平均成绩 = “第一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5%+“第二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5%+“第三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0%+“第四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0%+“第五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 。
(3)初中毕业时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三年五次综合素质评价的加权平均成绩”+“政策性加分”。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自动将每班所有学生“初中毕业时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降序排列,然后根据当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确定的优秀率、良好率将其转化为等第成绩,即“优秀”A、“良好”B、“合格”C和“待提高”D。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只在本班有效,不同班级成绩不具有可比性。
(4)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中考,其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依据学生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须经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学校证明须经校长签字)方可有效,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
(5)初中阶段从外地转入我市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满五次的,由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其现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认定毕业等第成绩。
变化:中考体育选测首次增加足球项目
为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培养足球人才,今年,我市中考体育选测首次增加足球项目,测试内容为双脚交替踩球、双脚内侧拨球、10米往返运球三项,每项测试内容分值为5分,三项测试内容共计15分。
据悉,体育测试分值为50分,考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必测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20分;选测项目包括足球、50米、100米、立定跳远、铅球(3公斤)、实心球(2公斤),考生可自选两个项目进行测试,每项为15分。足球测试和评分办法按照《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巴教通字〔2017〕2号)执行。其他测试项目评分标准继续执行修订后的《巴彦淖尔盟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及工作细则》。体育考试场地采取全封闭管理,考试实行现场电子测试,现场给分。
政策性加分(蒙古语授课考生除外)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五个主体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教师子女(父母为正式在编教师且本人在本旗县区就读的考生),其中有一项加5分,不累加。
以上两项加分条件分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中,即在三年五次加权平均分基础上另加政策性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如有多项增加分数的条件,只能取其中一项分值与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分累计。
(3)在职农村牧区教师子女升入本旗县区高中,由旗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录取时总成绩基础上增加0.1个等级分。
(4)军人子女政策加分依据《巴彦淖尔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录取时在总成绩基础上增加0.1个等级分。
标签:巴彦淖尔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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