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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4青岛城阳区中考与高中招生方案

编辑:sx_yangyang

2014-04-22

山东2014青岛城阳区中考与高中招生方案

各街道教委办,局属各高中、初中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青教通字〔2013〕34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23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25号)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1.科目

九年级学生(含往届生)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会考科目为历史,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七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由学生个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考核同意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控制七年级学生提前参加考试的人数。

2.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考试日期安排

九年级各科目和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安排在6月11日(星期三)至14日(星期六),英语口语和听力考试安排在6月15日(星期日)至16日(星期一);八年级信息技术考试安排在6月17日(星期二)。详见附件2。

考查科目由各初中学校在4月底前完成。

(三)考试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目

  项目

思想

品德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地理

生物

历史

信息技术

体育与

健康

原始分值

80

120

120

120

100

80

100

100

100

100

45

考试时间(分钟)

90

120

120

100

90

90

90

90

90

30

 

备 注

开卷

考试

   

 

         

上机

考试

(四)考试命题、审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学业考试命题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在关注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着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不设偏题、怪题。

2.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科目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4:4:2,历史科目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5:4:1,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4:5:1。具体内容见各学科学业考试说明。

3.加强阅卷工作管理。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建立阅卷人员回避制度,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严格阅卷纪律,规范阅卷程序,确保阅卷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五)成绩管理与使用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管理与使用。九年级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考试和会考各科目的等级划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20%、B等40%、C等35%、D等5%(其中D等为不合格等级)。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地理和生物考试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E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10%、B等20%、C等30%、D等35%、E等5%。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划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全市统一划分标准,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九年级学生和往届生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补考,按照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级划分标准公布等级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原始分数不向各街道教委办和初中学校提供,仅提供学生学业考试的等级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

2.高中招生考试成绩管理与使用。高中招生考试成绩为考试科目成绩和地理、生物、历史会考成绩之和。考试科目按原始分值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分,地理、生物成绩按原始分值30%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分,历史成绩按原始分值40%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分,升学总成绩满分为765分。学生本人可通过网上查询系统免费查询自己的学业考试原始成绩。

(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按照《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04〕17号)要求,使用好市教育局统一配备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认真组织学生和教师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全面。各初中学校务必于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打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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