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中考报名要求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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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2.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含《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至少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等)。其中,标志性成果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3.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查验后返还考生。加分优待证明材料由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其他材料由报名学校保存在考生的报名档案袋中。

(三)普通高中学校通过“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组织现场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完毕后,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一份经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后粘贴到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档案袋上,一份交由学生或家长留存。

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而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即可,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生于6月8日(星期四),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准考证;外地回青考生和往届生,持《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和户口簿到考生户籍所在区招考办领取准考证。

三、外地回青考生和往届生报名

(一)外地回青考生(具有四区户籍,在四区以外初中就读,回四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四区往届生(须具有四区户籍)报考高中阶段学校,须于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1日(星期一)进行网上注册和资格审查,网址:http://wsbm.qdedu.gov.cn。学生本人须于5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到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和现场确认。

(二)外地回青考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9);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外地回青考生2016年6月已经在我市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其成绩予以认定(地理、生物认定分数成绩,信息技术认定等级成绩),资格审查时提交成绩证明,证明格式见下文。

证明格式:2017年外地回青考生学籍(成绩)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地就

读学校

及学籍

地区

省        市          县(区、市)

学校

 

年级

 

全国统一学号

 

现青岛户籍地址(附户口簿复印件)

 

2016年6月参加青岛市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青岛市注册学号

(19位)

科目成绩

地理(满分80分)

生物(满分80分)

信息技术

(合格、不合格)

 

 

 

注:地理、生物等级成绩按转入区市标准重新划定                   

                   证明单位(章):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若先前已转入青岛就读,现就读学校:                 ,注册学号(19位):                       

本证明须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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