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24
五、录取批次和办法
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按以下6个批次进行,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后,通过“平台”公布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录取结果及剩余计划等信息。
高中段学校录取严格考生志愿、考试总分和相关要求进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一)第一批,录取报考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在“平台”公布录取结果,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后续批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第二批,录取普通高中的各类自主招生。包括艺体特长生中的体育自主招生和有关高中学校自行组织的自主招生。参与自主招生的高中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自主招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泰安一中青年路校区中美合作办学和长城路校区篮球特长生、泰山中学的中加合作办学和空乘、泰安长城中学的排球特长生及泰山国际学校若有剩余计划,由高中学校按照自主招生方案在第六批进行补录;其它自主招生剩余计划,计入统招生计划。
(三)第三批,录取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和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
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录取,根据各高中学校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计入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
职业学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四)第四批,录取报考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首先按学业考试总分排序,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试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 考试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有剩余计划,计入统招生计划。
第二批至第四批录取结束后,公布录取结果及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三次网上志愿填报,然后进行第五批的录取。
(五)第五批,录取报考普通高中统招生的考生。根据各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根据各高中剩余计划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五批录取结束后,公布录取情况,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四次网上志愿征求,然后进行第六批的录取。
(六)第六批,录取职业学校剩余计划和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补录。
职业学校剩余计划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的剩余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有关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剩余计划的录取,根据剩余计划,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县(市区)、市教育局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一)通知书发放。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平台”自主打印,其它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二)新生报到。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七、特殊考生照顾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20分录取;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加10分录取。
(二)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10分录取。考生填写《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登记表》,由乡镇(办事处)政府审核,并经县市区计生部门审核确认。
(三)初中阶段参加由科协和教育等部门联合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航模竞赛,以及由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机器人大赛活动的加分标准是:取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的总分加5分,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的加8分,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的加15分,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加20分。
(四)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考生不再享受其它加分,按要求享受降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需填写《泰安市现役军人子女情况登记表》,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须填写《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考生登记表》。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录取)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录取)。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特殊考生信息的收集、确认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30日前完成。
从2017年起,参照高考的加分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加分(或降分录取)外,其它加分项目全部取消。
八、加强领导,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县教育局根据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具体负责,统一时间、统一行动,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组织录取。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各自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实施方案,报我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普通高中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做好“平台”开发维护等工作;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职业中专(含技工院校)的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普通中专和高职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市教育局纪委负责招生录取的监督检查和违纪查处等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教育局职责分工,明确各职能科室职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规则意识和大局意识,守纪律、讲规矩,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的各项规定。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分流。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收学生。要层层签订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做到招生规范、清正廉洁,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时间安排、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氛围。
附件:
2016年泰安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大家都掌握具体招生事项的安排了吗?
标签:泰安中考招生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