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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qiyan

2016-11-21

上海地区的中考报名在2017年可谓是来的早了一些,日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即将开始,但是你要先来了解这些内容~

各区县教育局:

为做好2017年上海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籍所在区县报名。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县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3. 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6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2018年起按本条报名的学生需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名。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7.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8.考生持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三)符合下列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属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子女,且为后方基地应届初三学生或后方基地初中毕业的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考。

2.考生属经市教委锁定名单的部分冶金单位职工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可在指定区县报考。

(四)考生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并合法居留的,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持外国护照的考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参照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非本市户籍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有关说明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对象,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1,其中涉及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须至2017年5月12日仍有效。

(二)参加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的考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和上海市盲童学校等7所学校招生的学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不得录取或预录取未经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

(三)参加报名的考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考生报名身份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四)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能参加中招报名。

(五)属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今后参加高考报名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六)市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上述各类报名对象的报名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验证,对于使用虚假、失效证明材料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如考生已参加中考或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以及相应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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