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10-20
(3)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以面试为主
1.评价日期:5月20日。 具体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大同中学”查询并确认。
2.评价内容:阅读表达、学科思维、实践能力、学习品质。
3. 自荐材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
申请自荐的学生请于 5月14日至5月15日16:00前将材料交至我校门卫处。
(2)材料内容
① “大同中学自荐招生申请表”
注:“大同中学自荐招生申请表”为大同中学网站招生平台下载打印的内容,需加盖初中学校教导处章
② 初二、初三阶段市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本人个性特长材料的复印件
③《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盖有初中学校教导处章)
(3)学校地址: 南车站路353号。邮编:200011
收件人:大同中学教导处
三、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63162590
学校网址:dt.hpe.cn
交通:66、929路公交蓬莱公园站; 782、大桥一线公交陆家浜路站;
地铁4号线、地铁8号线西藏南路站。
四、住宿
本校可以为离校较远的外区学生提供校园内住宿。
标签:大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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