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陕西中考 > 榆林中考 > 榆林中考招生

2016年榆林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编辑:sx_qiyan

2016-04-11

据榆林教育网获悉,2016年榆林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发布,具体招生安排及考试变动详情考生可参照下文获悉~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31号)要求,结合榆林实际,制定2016年榆林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全市中考工作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为原则,依据省、市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各项考试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考试、测试、评价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方面的导向作用,不断提升初中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创新招生模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为考生提供更加公正、公平的竞争平台,为学校选拔合格人才,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对中考政策信息进行广泛宣传,为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方式

全市2016年中考工作在市、县区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市、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市、县区相关业务部门和相关学校按职责具体实施。其中,中考阅卷、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职业高中录取由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体育考试、体育艺术专业测试由各级招生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学校配合完成;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录取按省上要求,由市招生办配合组织实施。县属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测试由县区教育局牵头,相关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市直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测试,由市教育局统筹学校安排。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由各级电教部门统筹组织,相关学校参与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各级教研部门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各县区、各部门、各学校要依据本《意见》要求,健全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各县区、相关部门要落实各类考试(测试、评价)的监管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三、招生计划、范围

(一)招生计划。2016年,按中、省规定,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按其所定计划招生。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具体计划构成如下:

1.自主招生计划。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为:榆林中学、榆林实验中学、榆林十中、榆林第二实验中学、榆林一中、榆林市苏州中学、横山中学、靖边中学、定边中学、绥德中学、绥德一中、米脂中学、佳县中学、吴堡中学、清涧中学、子洲中学和榆林高新中学(国际班)。上述学校可以在中考前按不超招生总计划15%的比例招生。各县区、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研究决定是否上报自主招生计划。

2.特长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批的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按体育、音乐、美术每科每班不超40人上报计划。

3.统招计划。除自主招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外,各学校的其余计划均为统招计划。自主招生计划、特长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全部转为统招计划。

(二)招生范围。县属公办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榆林中学、榆林实验中学、榆林十中、榆林第二实验中学和榆林高新中学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综合高中、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职业高中、中专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