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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7年中考招生加分工作安排

编辑:sx_qiyan

2017-03-23

摘要内容    随着《成都2017年中考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的公布,成都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也同步发布了成都市2017年中考招生加分工作安排,成都地区的考生可参照下文了解具体的加分要求及项目,希望大家都能顺利通过加分审核!!!

一、加分政策规定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职类学校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含中心城区部分普通高中面向郊区(市)县招生)的加(降)分政策规定。

1.考生身份类加分

项      目

加分分值

备注

少数民族考生

5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5

 

台湾省籍考生

5

 

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

5

 2.素质教育类加分

⑴科技类

项     目

加分分值

获奖时间

规定

备注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10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原则上应为个人项目比赛,集体项目比赛的加分由市教育局认定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二、三等奖者

8

在省教育厅与省科协共同组织的省级科技发明、科学论文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5

在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亿利达”杯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5

在成都市教育局组织或成都市教育局与市科协共同组织的市级科技比赛(电子制作、机械模型、创造发明、科技论文、信息学)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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