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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13年中考招生政策:高中学校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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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6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省级示范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计划要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定向均衡分配招生计划的范围为:广元中学为利州区、朝天区、元坝区、青川县,苍溪中学为苍溪县,剑阁中学为剑阁县,旺苍中学为旺苍县。定向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上按照初中学校人数比例确定,并适当参照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生源水平。相关县区教育(教科)局要在4月20日前将定向均衡分配的招生计划数和初中学校预推荐的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录取时,首先按照省级示范高中的统招公费生招生总计划,在预录信息数据库中划定预录分数线。分校进行录取时,按照定向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在预录线内不够的,可以在15分内降线录取。降线后仍无法完成录取计划的,剩余名额调剂到其他学校择优录取。

2.按批次逐校录取

省级示范高中完成定向均衡分配录取后,再分类分批进行录取。

3.打印录取名册、填发录取通知书

高中学校完成录取后,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基教科审核并加盖印章,向高中学校拷贝录取学生电子信息。高中学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填发“学生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注册入学。

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要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等级)线。

四、中职类学校招生录取

中职类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层级分批次录取。具体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招生办和职成科负责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试题命制和考务组织

市教科所要高标准命制学业考试试题,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考试的公信力。市教育局招生办、教育考试中心和各县区教育(教科)局要按照国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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