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四川中考 > 南充中考 > 南充中考招生

南充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

2016-06-02

(二)志愿填报。

待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正式出台,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统一组织网上志愿填报。市教体局负责对区县教育局志愿填报工作的培训,负责全市中考志愿的指导和管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负责志愿填报的培训、指导和管理。各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志愿填报规定,科学指导学生选择填报志愿,切实落实学生志愿档案管理。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正取和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设定一个,且须选择相同的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车城中学、仁寿中学艺体特长生班除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设定三个平行志愿;民办高中设定一个志愿;全市体育特长生可以选择填报车城中学体育特长班,全市艺术特长生可以选择填报仁寿中学艺术特长班。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签字确认,错过志愿填报时间或志愿填报失误,责任自负。区县要加强志愿填报的指导和管理,严格志愿填报的纪律要求。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时间等另行通知。

(三)录取程序。

中考评卷结束后,市教体局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划等入围,参加“定向切块”录取的必须是A等级,参加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的必须是B等级及以上,参加其余高中录取(含民办高中)的必须是C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考试总分(含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政策性加分)及中考志愿,统一组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录取共分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今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外考生报考民办普高的需以区县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录学生中考成绩信息、录取学生身份信息等报市教体局审核,此时限之后不再录取。录取名额不能超过市教体局核定的招生总计划数。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已正式录取了的考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民办高中不得录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包括外市考生)。艺体特长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划等入围,以文化考试成绩为基础,以专业特长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原则,术科成绩达到测试总分的60%为最低控制线,中考文化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拟报考学校正取生最低录取线的60%(个别专项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市考核小组认定后,文化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录取学校规定等级,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南充中学、仁寿一中跨市州招生录取须执行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招生方案须报市教育体育局审定,招生结果须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总数。

第三批次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学校招生名额有限而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超过时,根据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详见《平行志愿详解及录取办法》)

第四批次录取。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的录取。

(三)分数线及通知书。市教体局将划定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各区县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并公告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统一向区县等额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民办普通高中须按要求按时上报录取报到结果。

(四)加分政策。执行地级市(含)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的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加20分,计入中考总分参加录取。各区县教体(教育)局负责审核并公示加分结果,汇总《南充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审核表》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

(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学生的招收及录取。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学生的招收由各区县教体(教育)局根据辖区内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实际自行确定,招生方案和结果须报市教体局审定。凡在眉就读的民族地区学生必须符合“人籍一致”的要求。

(六)学籍注册。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名册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填写,交各区县教体(教育)局汇总初审,并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录取名册与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学籍注册挂钩,超过上报时间的一律不予审核认可,未经统一录取并通过审核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五、招生纪律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严格执行省教厅关于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及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七公开”规定,严格执行市教体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划定各区县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批次和时段、统一录取程序、统一印发录取通知书等“五统一”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公正公平。

(二)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原则,严禁超范围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擅自超计划招生;严格招生程序,严禁违背规定先斩后奏招生;严格招生时间,严禁超时限招生;严格执行编班办班规定,严禁虚设班级套取招生计划;严格尊重学生志愿,严禁篡改学生志愿;严格按录取分数线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严格考生分数监管,严禁泄漏考生分数和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录取细则,严禁招收“三不要”(不要学籍、不要档案、不要毕业证)学生;严格督查监管,严禁招生宣传诋毁其它学校,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三)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对违反招生政策纪律规定的,公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限期整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或其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泄露考生基本信息及考试分数,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责任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以廖仁军同志为组长,赵晓明、周俸贵、尹曦、姚小虎、郭子明、刘力、孙志军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

(二)明确责任分工。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制定政策、安排部署、牵头组织落实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具体负责招生计划管理、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标准制定和实施、中考命题、阅卷组织及管理、考试信息采集、各批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统计、学籍建立和考试招生总结等工作。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具体负责中职招生计划的下达、招生学校资格审查、招生宣传、招生秩序维护等工作。青少年体育科具体负责体育考试方案制定、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标准制定及实施、体育考试统筹及督查、考试成绩审核及查验、体育特长生术科测试组织或指导等工作。监察内审科具体负责考风考纪的督查和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计财科负责考试招生录取经费相关工作。办公室负责考试招生政策网上宣传、录取结果网上公告等工作。市教科所具体负责文化学科考试说明、命题、制卷、评卷、试卷分析评价等工作。市招办具体负责考点规划、考务培训和中专及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等工作。市技装站具体负责实验操作考试命题、制卷及考试组织和巡查、考试成绩审核和查验等工作。各区县应成立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明确职责与任务,确保报名、考试组织与招生录取等工作万无一失。

(三)加强招生宣传。市教体局编印《指南》,免费发放给全市每位2016届初中毕业生,并通过南充市教育体育局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各区县教体(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应制定招生宣传计划,通过媒体宣传、发放《指南》、开办考试招生宣传专栏和召开考生会、家长会等形式,强力宣传考试招生政策,确保考试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要重点加强中职招生宣传组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市、县、校要落实专人进行政策解读,公布咨询电话,切实开展政策咨询,及时解答人民群众疑问。招生咨询电话:38195422,联系人:宛老师、胡老师。招生监督举报电话:38195329,联系人:徐老师。

(四)确保招考安全。各区县、各考点和各初中校要按要求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切实做好试卷运输、保管和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考试期间的食品卫生、道路交通、住宿等安全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考试及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关于南充市教育局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不妨来看看吧~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