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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4年中考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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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三)考查科目

1.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为考查科目,由自治区、兵团制定测试标准,测试标准见201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各地应统一组织测试,在测试期间,自治区、兵团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抽查和指导。考查的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其中被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的学生有资格升入普通高中学习。

2.综合实践活动由各地根据各学科的课程标准自行组织考查。考查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3.考查科目的成绩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查时间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考试时间

2014年自治区、兵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乌鲁木齐时间)

2014年新疆中考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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