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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关于印发2016年湖州中考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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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8

(四)考试、考务

1.体育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并实施,其中游泳考试初定于4月16日至17日进行,其他项目初定考试时间为4月23日至26日。今年起,市区体育考试将逐步引入电子计分,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市教育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做好适应性测试工作。

2.中考考点设置:为保证中考的公平公正,今年市区继续实行考生异校考试,考点以高中学校为主,市区设湖州一中、湖州二中、吴兴高级中学、织里镇中学(吴兴高级中学分考点)、湖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莲花庄校区)、浙江信息工程学校、菱湖中学、南浔中学、浔溪中学(南浔中学分考点)、双林中学、练市中学、埭溪中学共十二个考点。

3.中考评卷:中考文化课评卷采用网上评卷,考生须按网上评卷的要求进行答题,初中学校应做好相应的指导与模拟练习工作。

4.成绩发布:中考评卷和成绩校验结束后,即日发布中考考试成绩,次日发布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考生可到毕业学校查询本人成绩,并在成绩公布后次日到毕业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即《录取报到证》),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代交考生的《录取报到证》。考生也可通过湖州教育考试网(www.hzjyks.com)或拨打中国电信16846169声讯台、中国移动信息查询热线12580查询成绩。

5.成绩查对: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可向毕业学校提出成绩查对申请。查对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天内,由学校统一登记后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成绩查对限查主观题评卷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误差,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题。每生限查两科,如查对有出入的可申请查对其他科目。

六、录取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

高中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招生录取总分(提前招生根据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情况或保送生资格认定),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根据考生意愿录取。生源学校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本校毕业生录取和报到情况。

高中段招生录取工作分提前自主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两个阶段进行。

(一)提前自主招生

今年,湖州中学、湖州二中实验班提前招收初中保送生,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实行提前自主招生,有意报考此类实验班或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保送生资格认定或综合测试。保送生资格认定或测试后,由学校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中考文化课考试。其他考生一律在中考后录取。

湖州中学、湖州二中保送生的资格认定,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的专业测试,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艺术特色班、服装礼仪班和航空服务班的专业面试,湖州现代农业技术学校(涉农专业)和湖州交通学校(涉农专业)的综合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招生学校要事先制定报名、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办法,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认定、测试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集中统一招生

1.普通高中集中统一招生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高中段招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已经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下一志愿的划线,未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志愿参加划线。

(1)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录取。湖州中学、湖州二中、菱湖中学、吴兴高级中学和南浔中学定向招生录取按《湖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附件2(湖教办〔2015〕303号)执行。初中学校被省重点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数未达到定向分配名额的人数时,可在有资格有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降分录取,直至满额,但降分分值控制在10分以内(含10分)。如果降10分后,初中学校仍未完成定向分配计划,则未完成名额纳入招生学校统招计划。各重点普通高中提前招生人数和宏志班、特色实验班录取人数,计入各初中学校定向分配完成名额数。

(2)特长生录取。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按《湖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附件4(湖教办〔2015〕303号)执行。

(3)报到注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持《录取报到证》于成绩公布后5日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向录取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招生学校不得拒收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招收未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突破计划降低录取分数线违规招生。招生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起通过网络随时报送已报到的新生名单。

2.中等职业学校集中统一招生

面向市区招生的中职学校限以下三类:一是市区中职学校;二是本市三县中职学校的省、市示范专业;三是省教育厅下达计划的外地中职学校部分专业。

(1)本市中职学校的“3+2”、“5年一贯制”高职班、高职预科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和高级工班,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划线录取。录取名单公布后5日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到。

(2)除“3+2”、“5年一贯制”高职班、高职预科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和高级工班所开设的专业外,本市中职学校其他普通专业不需要填报志愿,考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双向选择录取。在市区招生的录取时间为分数线公布以后5日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名,录取以缴费为准。在录取阶段,招生学校应通过网络随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报送录取名单。

(3)经省教育厅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外地学校,在市区招生的时间为7月10日。考生可到设在市教育考试中心的外地学校招生录取市场,直接向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循考生自主、自愿填报志愿的原则

考生志愿是考生和家长意愿的真实反映,学校与教师除正常的政策宣传与指导外,不得违规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对于违规干涉考生填报志愿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高中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不予注册学籍。各高中段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和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与学籍所在学校一致。

(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招生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严格实施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招生的各项工作,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工作不负责,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全市高中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湖州市教育局

附件:招生办法.doc

湖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

2016年湖州中考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和家长不妨来了解一下具体详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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