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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2
优惠加分办法
2016年高中招生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按《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起市直(越城区)中考招生优惠加分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4〕80号)执行。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报名点(学校)提供相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加分办法如下:
一、继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身份类加分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中考优惠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10分);
3、农村“双农独女户”家庭的独生女(5分)。
如果同时符合多个优惠加分条件,可以累计享受;同类不重复,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累计享受优惠加分的最高分值为20分(烈士子女和单项获30分加分的现役军人子女除外)。
二、取消技能类加分
1、获省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证书及以上者;
2.体育类比赛获奖者。
关于绍兴教育局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不妨来看看吧~
标签:绍兴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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