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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中考填报志愿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

2013-05-28

(三)考生分类填报志愿:

今年仍实行考前分类报名填报志愿。考生的报名类别和志愿学校由考生本人选择。

1.报考中职类的考生,报名号编排中的报考类别代码为“2”。考生选择1所中等职业类学校填报在《报名志愿草表》提前批志愿栏中。报考中职类的考生提前批录取。选择了中职类志愿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它志愿。

2.报考普高类的考生,报名号编排中的报考类别代码为“1”。考生按批次选择报考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

(1)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指令计划志愿1个,“三限”计划志愿1个。

(3)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市十九中、市十五中、东湖中学、湖大附中等),设3个志愿,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

(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市七中、市三十九中、钢城十四中、光谷二中等),设3个志愿。

选择普高类的考生还可填报1所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3.“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的考生,报名号类别代码为“3”。

4.考生的志愿学校代码和名称应正确地填写在《报名志愿草表》相应的批次及志愿栏位置。考生要慎重选择好志愿,尤其是每批次的第一志愿,并注意把握好志愿的梯度。区招考办应做好宣传工作。

(四)具有体育后备人才、宏志生、网招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五)分配生候选资格的考生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学校,市十九中、市十五中、东湖中学、湖大附中、江夏实验高中的分配生候选资格考生不填报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在普高类第二批志愿栏中填报所分配的学校。

(六)新城区参加4所学校网上招生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影响填报本区高中学校的志愿。如果被这4所学校之一确定为网上招生预录考生,在录取时,由市招考办按提前录取办法,提前予以录取。中心城区参加4所学校网上招生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填报参加网上招生学校的志愿,不得与其它学校交叉填报。

(七)分配生,宏志生,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和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网招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

(八)《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校对,确认无误后考生和家长均须签名,其他人一律不得代签名。

五、报名号、准考证号编排与考点安排

考生使用报名号和准考证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号用于报名、公布成绩、录取、建档。

(一)报名号编码模式

报名号共10位,左起第1-2位为年份代码,第3-4位为区代码,第5位为报考类别代码,第6-10位为报考该类别考生的顺序号。

报考类别代码∶

1…………………………普通高中类

2…………………………中等职业类

3…………………………“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

考生顺序号∶考生报名号按报考类别编排。各报考类别考生的报名顺序从00001开始编排,尾号以该区的该报考类报名总人数为止号。

各区招考办要按报名号编排的要求依考生报考类别编排,其中考生的顺序号按各报考类别考生报名的顺序从“00001”依次编排,原则上中间不能空号、重号、错号。

(二)准考证号编码模式

准考证号共9位,左起第1-2位为区代码,第3位为报考类别代码,第4-5位为考点代码,第6-7位为考场号,第8-9位为座位号。

考点代码是根据各区招考办上报的考点学校顺序来确定的。

(三)编排准考证号和考场

在各区编排的报名号和考点安排的基础上,市招考办在区范围内随机编排准考证号。网报后台管理系统提供考点安排的录入及打印、试卷预订单打印等功能。各区在报名后要认真做好考点安排工作,按照要求上报各类别考生报名人数、考点容量。每个考点起始报名号的后5位顺序号应为30的倍数加1。报考类别代码为“3”的考生单独安排考点。市招考办据此编排考生准考证号。根据《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要求,各区招考办安排考点时,不得将考生安排在原毕业学校考点参加考试,每考点至少安排3所学校的考生且人数基本相等。

六、其他

报名志愿信息的准确及时采集是中招后续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各区招考办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各区招考办5月25日前将下列表格盖章后报市招考办。

(1)中考考点安排表(网报后台管理系统提供打印功能)一份;

(2)中考试卷预订单(网报后台管理系统提供打印功能)一份;

(3)中考报名信息交接表(附件3)一份。

各项信息上报后,各区不得自行更改。

2.市招考办编排准考证号并将编排后的数据库于5月27日反馈给区招考办。区招考办据此打印考生准考证、座位单、考场图像单、考室安排表等表格。以上工作考试前完成。准考证于6月10日发放到考生手中。

3.5月25日后,如有错误和需要更改处理的,个别漏报名考生要求补报的,由各区招考办将漏报名考生情况报市招考办,经同意补报的由区招考办办理补报名手续,进行信息采集(含电子照片、基本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体育成绩、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市招考办根据补报名考生信息下发准考证号安排考试。此工作一律在6月1日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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