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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徽合肥中考招生录取原则条件简介

编辑:

2013-06-14

5、自主招生

(1)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

省示范高中继续招收体育、科技、艺术类特长生,具体办法见附件1-1。

(2)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

为建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衔接体系,打造我市学校体育特色品牌,2013年起实施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具体办法见《关于印发2013年市区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13〕98号)。

(3)完全中学直升生

完全中学可拿出本校高中部部分招生计划,招收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直升生总数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0%。凡一直在学籍所在的完中连续就读满2年(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各校直升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公布实施。直升生录取最低分数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4)国际班招生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国际班2013年继续招生。招生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由学校组织实施,招生方案须提前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实施。

(5)综合高中班

合肥特教中心综合高中班2013年招生计划80人,由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高中,可申请面向市区外招生,并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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