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7
为进一步规范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办学行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管理的意见》。《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规范”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规范举办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学校资格。举办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学校应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招生统一纳入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单列招生计划,经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会商后,发文公布。三是进一步规范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学生管理。对口单招综合高中新生入学后注册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籍,按照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籍身份执行相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不得违规收费,不得截留学生奖(助)学金。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学生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由学籍所在学校全面负责。四是进一步规范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教育教学。对口单招综合高中以江苏省对口单招考试要求为教学评价标准,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同时兼顾本专业发展方向,积极拓展学生综合素质。这里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根据《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苏教考招【2018】37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起,新招录的对口单招综合高中学生,须在对口单招考试前,参加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时间为对口单招考试时间的上年度11月份)。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质量监控。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切实依照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本区域所属对口单招综合高中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职责。各校要将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录取名单等内容在校内公示栏及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本着“尊重历史回应呼声保持稳定”的原则,原戚墅堰区三所初中学校及考生的中考中招工作维持原政策不变。
教育君有问必答
Q:
2019年经开区三所初中学校及考生的中考中招工作维持原政策不变,请问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A:
2015年区划调整后原戚墅堰区三所初中学校及考生的中考中招工作相应应该由武进区教育局管理,考虑到招生政策的平稳以及该地区招生的实际情况,2016年我们制定中招文件时提出了三年过渡政策,即原戚墅堰区三所初中学校及考生的中考中招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武进区教育局管理,从2016年中考开始到2018年中考结束。2018年5月武进区人民政府就该过渡政策的延续向市人民政府递交了请示报告,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本着“尊重历史回应呼声保持稳定”的原则,2019年起该过渡政策继续维持。
Q:
对口单招考试和全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有什么区别么?又有什么关系?
A:
对口单招考试全称是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是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对口单招考试是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门面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江苏省内部分本科、高职院校深造的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在每年的3月份(专业技能考试)和4月份(文化理论考试)。
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全称是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它是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是学生学业评价、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和高等院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重点考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时间在每年的11月。
2021年起,参加对口单招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也就是参加2021年对口单招考试的学生必须在2020年11月参加省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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