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关员商品编码知识点二

2014-09-01 13:31:19 字体放大:  

第10章谷 物

本章主要包括不论是否成穗或带杆的各种谷物。除稻谷外,其余谷物的加工程度不能超出脱粒加工的范围,即己去壳或经进一步加工的谷物一般应归人第11章。但去壳、碾磨、磨光、上光、半熟或破碎的大米仍归人本章。

易误归入本章的货品主要有:甜玉米(第7章)、干菜豆等。

第11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本章主要包括经碾磨或经其他本章所列制粉工业方法加工的第10章的谷物及所得的产品(例如细粉、粗粉、粗粒、团粒,以及经去壳、滚压、制片、制成粒状、切片或粗磨的谷物);将第10章的谷物按本章所列其他方法(例如:发芽、提取淀粉或面筋等)加工的产品;以及将其他章的某些植物原料(例如甜玉米、干豆、马铃薯、果实、甘薯等)用类似上述的方法加工的产品。易误归入本章的货品主要有:去壳、碾磨、磨光、上光、半熟或破碎的大米等(第10章);珍粉(品目19.03);油炸面筋(第19章)。

第12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一、本章商品范围

本章主要包括具有特定用途、主要作为各种工业原料用的植物产品以及稻草、秸秆及饲料等。可以说,当某种植物以工业(或其他行业用)原料作为主要用途时,通常就应该归入第12章(按用途单独列章的产品除外)。例如,以榨油工业原料为主要用途的含油子仁及果实——花生、干椰子肉等;以农、牧业原料为主要用途的种植用种子——蔬菜种子、牧草种子等;作为啤酒酿造业原料用的啤酒花;作为制糖工业原料用的甜菜及甘蔗;作为饲料原料用的稻草、秸秆及其他饲料植物——饲料用胡萝卜等;作为食品工业原料用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用果核、杂项子仁及果实、果仁及植物产品;以及其他行业用的药用植物、植物香料、杀虫用植物、刺槐豆、海带及紫菜等。本章既包括食用产品,也包括非食用产品,还包括一些非工业原料。应该注意易误归入本章的食用坚果及油橄榄,而油橄榄应根据其加工程度分别归入第7章或第20章。

二、主要植物种子的归类原则

品目12.09所述种植用种子不是以是否种用为惟一标准,对确为种用的植物种子当其在本章其他品目或本协调制度其他品目列名更为具体时一般不归入本品目。一般应与非种用的同名产品归入同一个章:例如,种用大豆、花生、芝麻、芥子归入第12章;种用的豆类蔬菜、甜玉米、油橄榄应归入第7章;种用的食用坚果归入第8章;种用的胡椒、辣椒等调味香料及其他产品应归入第9章;种用的谷物应归人第10章。种用的甜菜子、草子及其他草木植物种子、观赏用花的种子、蔬菜种子、林木种子、果树种子、巢子(蚕豆除外)、羽扇豆属植物种子等应视为种植用种子,归人品目12.09。

第13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本章主要包括虫胶;天然树胶、树脂、树胶脂、含油树脂及香树脂(例如药用树脂乳香、血竭、阿魏、没药);植物液汁、浸膏;果胶;以及从植物产品制得的琼脂及其他胶液和增稠剂。但是,以某种工业原材料作为主要用途的天然树脂例如橡胶不归入本章。

易误归入本章的货品主要有:咖啡、茶、马黛茶的精汁(第21章);按重量计生物碱含量不低于50%的罂粟杆浓缩物(品目29.39);鞣料膏、染料膏(第32章);天然橡胶和野生橡胶(第40章)等。应注意按重量计蔗糖含量未超过10%的甘草浸膏归人品目13.02;按重量计蔗糖含量在10%以上或制成糖食的甘草浸膏应归入第17章。

第14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本章主要包括各种非供食用的植物产品:主要用于编结(例如竹子)、制帚、制刷及作填充、衬垫用的未加工或经简单加工的植物材料;供雕刻、制扣及制其他小商品用的植物的硬质子、核、壳、果等。作为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了有限的简单加工的植物产品的兜底章,本章还包括各种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植物产品,例如棉短绒、丝瓜络等。

易误归入本章的货品主要有:已加工的供雕刻、制扣及制其他小商品用的植物的硬质子、核、壳、果等(品目96.02)等。应该注意掌握主要用于编结的未加工或经简单加工的植物材料与第11类的纺织材料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