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类别释义:
目录中“检验检疫类别”项下的代码分别表示:
M:进口商品检验;
N:出口商品检验;
P: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Q: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S: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V:进境卫生检疫;
w:出境卫生检疫;
L: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局规章规定应当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中,部分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不能对应(如成套设备、食品添加剂等),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仍依法对其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
《法检目录》的查阅:
1.首先准确确定出入境商品的“商品编码”。
2.入境商品要查在海关监管类别中是否有“A/”标注,如果有,再看“检验检疫类别”一栏的字母标注,具体字母的释义见本表中“检验检疫类别释义”栏。
例1:进口脱脂剪羊毛。
首先确定羊毛在第51章,再确定是否经梳理,没有经过梳理的在本章靠前的编码,编码
5101210001和5101210090可作选择,其区别是在“配额内”还是“配额外”,确定后,就可以看一下“海关监管条件”栏,标注的是“A/”。说明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具体再看“检验检疫类别”栏,标注的是“M”和“P”,说明既要经过商品检验,还要经过动植物检疫。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放行。
3.出境商品要查在海关监管类别中是否有“/8”标注,如果有,再看“检验检疫类别”一栏的字母标注,具体字母的释义见本表中“检验检疫类别释义”栏。
例2:出口混合水果汁。
首先确定水果汁应是经过加工的饮品,不能归类于第8章的“食用水果等”,只能归类于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中。在本章中,找到符合该产品的商品编码2009901000,
其“海关监管条件”是“/B”,再查阅其“检验检疫类别”是“Q”和“s”,表示该产品要进行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出口食品的卫生监督检验。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单方可通关放行。
需注意的问题:
1.法定检验是一个集合的概念,不仅仅是列入《法检目录》中的商品,需要参见教材的相关章节;
2.成套设备、食品添加剂等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不能对应,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仍依法对其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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