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清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3:57:14 字体放大:  

2、面试工作

(1)参加笔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对象占面试名额);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缺额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和其他免笔试对象直接进入面试。

(3)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说明的为准。

(4)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闽清教育网上发布。

(5)面试其他工作另行通知。

四、录用办法

(1)招聘人选确定按各学科岗位报考对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根据拟录用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录用人选。弃权录用的缺额可按同一学科录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拟录用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综合成绩70分为合格(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报考闽清一中教师岗位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免笔试对象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遇到同分情况,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3)拟录用对象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拟录用对象需要补充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供,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5)被录用对象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最低为五年(含试用期)。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5000元赔付违约金。

(6)拟录用人选的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闽清县教育局网上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录用人员弄虚作假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经核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人员安排办法

(1)小学学科教师录用人员综合成绩,语文第1名、数学第2名安排实验小学任教,数学第一名、语文第二名安排梅城镇中心小学任教。另外,拟安排池园镇中心小学至少5名,上莲乡中心小学至少2名,坂东镇中心小学至少3名,塔庄镇中心小学至少2名,省璜镇中心小学至少4名,三溪乡中心小学至少1名,桔林学校至少1名在农村学校任教。其他人员根据今年农村学校教师调动和城区学校招考在职教师变动情况,另行进行调整、补充。

(2)幼儿教师录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和个人意愿选择以下幼儿园:城区幼儿园4名(含校医1名),云龙乡中心幼儿园、白樟镇中心幼儿园、池园镇中心幼儿园、塔庄镇中心幼儿园、省璜镇中心幼儿园、上莲乡中心幼儿园、桔林乡中心幼儿园各1名。

六、公开招聘组织工作

由2014年秋季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公务员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笔试、面试、录用等全过程工作。整个招聘过程,认真执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解释权属闽清县教育局。

福建闽清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也看完了,不知道你的决定是否已经作好了,祝您工作顺利,前途无量!

相关推荐

2014年公务员4.12联考报考、考试指南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