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福建福清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由精品学习网为你带来了,希望精品学习网可以为您带来好运,为您带来好工作的福音。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14年3月17日为截止日期。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4年8月31日前提交,无法提交的取消录用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3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违反计生政策、已被福清市教育系统聘用的在编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学科、人数及招聘范围对象
小学教师350人,幼儿教师80人。具体学科、人数及招聘范围对象如下:
(一)小学教师岗位(1)
1、招聘范围对象
普通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且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毕业的福建省生源的免费师范生。
2、考试方式: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经面试合格的均安排在城区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