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签定协议。
从试教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并公布人员名单。
(四)体检。
签定就业意向协议的考生于2014年7月2日到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被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该职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执法机关立案侦查、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学籍档案)的。
4.报名或体检、考核时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6.201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8月20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