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20 14:00:55 字体放大:  

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同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犯罪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后15日内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院有权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院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通知包含公告通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形式)一周内到学院报到。拒不报到者,学院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