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待遇不低于贵州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由学院按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六、有关说明
(一)已通过2013年贵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安排进入笔试。
(二)招聘工作在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董事会的领导下,由明德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联系电话:0851-6607533;0851-6607080。
(三)本方案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负责解释。
(四)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董事会研究确定。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里面有没有找到一些你感兴趣的资讯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精品学习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