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合卷)。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分别按50%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办具体实施。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招考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招考岗位调减或取消。
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由县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方案在凤冈县政府网上公布后实施。
1、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面试过程实行监督。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凤冈县政府网上公示7天。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相同岗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组织面试的原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