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时事政治、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专业知识内容:学科基本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2)笔试为闭卷考试,2小时,时间为2011年8月6日。
(3)报考岗位不达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笔试,同时取消招聘名额(博士生除外)。对于特殊专业和紧缺岗位不达1:3比例的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可安排笔试。
(4)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2、复审
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及格线以上笔试成绩人员不达1:3比例的须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名单将在吕梁学院校内宣传栏和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进行讲课和答辩,时间为25分钟。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时间:2011年8月11日。
地点:吕梁学院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达1:3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其总成绩须高于75分)。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的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注重工作实绩。
(八)拟录人员公示
通过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同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拟录人员名单,在山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报批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及省人社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据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岗位基本职责
(一)博士岗位基本职责
学校与被录用的“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签订协议,签约服务期为八年。博士毕业生签约服务期的前五年内须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1、科研任务
学校为来校工作的博士毕业生搭建科研平台。博士毕业生签约服务期的前五年内(服务期八年)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中的三项任务。完成的科研任务必须是以“吕梁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
(1)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教改、科研项目1项;
(2)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或SSCI收录1篇;
(3)在本专业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4)出版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5)获得发明专利1项。
2、教学任务
(1)须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本科生课程,不少于328学时/年,教学效果好;
(2)承担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3)承担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