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2012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2012-07-16 14:37:59 字体放大: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00,中午不休)

2、报名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人才市场(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毕业证(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证明,需要注明申请的资格种类、学科等相关信息)、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彩色(蓝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提供证件与在笔试、试教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00,中午不休)。

《准考证》发放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试教时间和地点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zqz12333.gov.cn)上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试教成绩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zqz12333.gov.cn)上公布。

(五)受理查分

本次招聘考试受理查分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六)公布排名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排名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zqz12333.gov.cn)公布。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证(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并书面承诺于2012年8月30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审核,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考生所提供的照片。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除须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