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身份证;b、教师资格证;c、毕业证;d、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接受委托报名,由报考人亲笔写出书面委托书。
④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重复或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织、编制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7月29日,上午 9:00 -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范围以师范类初等教育相应专业教材为主,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考试总分100分。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语文专业知识占总分70%,数学专业知识占总分30%;报考数学教师职位的数学专业知识占总分70%,语文专业知识占总分30%;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英语专业知识100分。
3、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会同区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由评委当场亮分计算成绩。
4、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5、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全日制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排序;如全日制学历层次相同,按最后学历从高到低排序;如最后学历层次也相同的,按师范类学历优先排序。
五、体检
1、体检按照湘人社发[2011]4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省人社厅、省卫生厅颁布的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
2、体检人数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
六、考核
(一)考核。对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教育局会同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组织考核。
(二)如有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不予递补。
七、聘用
(一)区委、区政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研究,对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受聘人员在农村学校工作不得少于三年。
(三)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弃权。
八、招考纪律
1、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准确把握标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
3、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及排名、拟聘人员名单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本次招考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禁止公职人员参与各类辅导培训班。
5、对在考试聘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调查处理。举报或投诉电话:5508356
九、本方案由大祥区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大祥区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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