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广东阳春市教育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2012-08-30 16:18:23 字体放大:  

三、考试办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办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讲课,下同)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分,面试占4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已取得服务基层项目证书的“三服务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笔试时间:2012年9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考试时间以试卷为准)。

(三)面试时间:2012年9日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四)笔试和面试地点:阳春市教育局

四、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成绩公布和体检。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阳春教育信息网、阳春人才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并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1?押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的,按面试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负责。

(二)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进行。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阳春人才网和阳春教育信息网的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拟聘人选报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政府审批,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获聘人员纳入公办教师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待遇。

因体检、考察、个人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且递补者总成绩须达合格分数线以上。

五、本公告由阳春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阳春市教育局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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