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2-10-30 14:29:06 字体放大:  

3. 考务管理

(略)

4. 考试试卷

(略)

5. 面试光盘申报

(略)

6. 日程安排

时  间

类  别 11月11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机考) 保教知识与能力(机考)

小     学 综合素质(机考)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机考)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机考科目考试系统提供微软拼音、双拼、全拼、搜狗拼音、五笔等常用输入法。考生按照栏目指引,通过点击鼠标、录入文字等操作完成答题。

7. 成绩查询

评卷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从2012年11月下旬开始,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五、面试

1. 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 参考资料

试点期间,小学、中学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

3. 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4. 面试报名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成绩均合格者,可直接报名参加面试。

考生于2012年12月10日至14日,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考生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于考前一周在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5. 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类别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其中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6. 成绩查询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3年1月25日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八、信息查询

笔试(或面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

九、高校类别

1.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已与高等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华中师范大学报名及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科目的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组织考试,时间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同步。报名时间:10月27日、28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114房间;电话67861275,联系人:成老师。领证时间、地点见http:// renshi.ccnu.edu.cn相关通知。

2. 考试时间:11月11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下午2:00—4:00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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