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3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信息

2012-10-31 11:02:51 字体放大: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可直接进入面试,一经录用,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报名情况,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根据工作需要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考核内容:时事政治,人文素质,逻辑思维能力,高职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生工作基本理论、国家政策和法规等。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专业, 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以录用学院(部门)为主,人力资源处、学生处、组织部、纪检等相关人员参加,采取答辩、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应聘的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录用,并按照同一考试类别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学校指定体检机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审核录用

经考试入选及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录用人员,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的正式录用。

六、录用要求

(一)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报到,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由所录用学院进行综合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取消聘用资格,交由昆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规定执行。

(二)所录用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培训,两年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七、公告、公示环节

(一)开考情况公告;

(二)笔试情况公告;

(三)总成绩情况公告;

(四)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

八、信息发布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871-6051667、6051158

九、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保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领导小组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招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查审计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605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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