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11月山东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人员简章主要包含教师招聘报名时间、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地点及招聘时间等,请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行报名并参加面试。
2013年11月山东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人员简章
一、山东农业大学简介
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前身是1906年创办于济南的山东高等农业学堂。后几经变迁,1952年经全国院系调整,成立山东农学院。1958年由济南迁至泰安,1983年更名为山东农业大学。1999年7月,原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同时山东省林业学校并入,组建新的山东农业大学。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术学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现有在校生32855人,其中本专科生2908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773人。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706人,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千人计划1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泰山学者攀登计划1人、“泰山学者”17人。
学校拥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9个硕士点,86个本科专业;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个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1个国家林业局山东泰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21个省级重点学科、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小麦改良分中心、1个农业部谷物品质检测中心、1个黄淮海区域玉米技术创新中心、1个农业部农药环境毒性研究中心、1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国际合作研究中心;有5门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双语示范课程,9个国家特色专业,2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9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29人,初级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
4.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应聘其他岗位人员还需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农业大学网站(http://www.sd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地址为rsc@sdau.edu.cn,邮件主题为“shiansheng.net+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shiansheng.net+教师1+生物学专业+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
报名材料: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大学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以姓名+申请表命名)、《山东农业大学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姓名+汇总表命名)和个人简介(限1页,包括个人发表论著、承担项目、获得的成果、奖励等,以姓名+简介命名);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电子版,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报到面试时提供。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学校集中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