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模拟练习(8)
材料分析题
1.某小学二年级学生在学校的倡议及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了一个"学雷锋活动小组",共有成员16人,均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某星期天,该小组组织全体成员去一个"五保户"家做好事,事前未告知班主任及学校。谁知在打扫卫生的过程中,女学生赵小娟在擦洗房间的玻璃时,失足从椅子上摔下来,造成左脚骨折。事后,赵小娟的父母要求学校赔偿部分医药费。但学校认为赵小娟摔伤是她自己不小心所致,与学校无关。
问题:
(1)赵小娟摔伤,学校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赵小娟的监护人该是谁?监护人在本案中有什么过错?
(3)你认为学校有必要给予赵小娟经济补偿吗?
2.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我说了算。"
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写作题
请以"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为话题写一篇文章,题目自拟,文体不限(诗歌除外),不少于800字。
参考答案:材料分析题
1.【考查要点】本题是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考查。
【参考答案】(1)因为本案发生在校外,且是节假日,事前没有告知学校及班主任,是在学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因此不承担责任。
(2)赵小娟的监护人是其父母,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由于其父母没有履行相应职责,造成赵小娟骨折,故其父母应承担相应责任。
(3)学校无责任的,不必要给予赵小娟经济补偿。但如果有条件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帮助。所以学校可以适当给予经济补偿。
2.【考查要点】本题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考查。
【参考答案】小芳爸爸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J乙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相关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歧视女孩。小芳的爸爸让小芳中途辍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小芳的爸爸执意不让小芳上学,当地政府可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